上海推出职业培训特别计划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又发布“2009年职业培训特别计划”。
经认定的本市特困企业和面上困难企业,在2009年期间组织岗位共享共对处于停工期间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或转岗培训的,均可享受一定培训补贴优惠。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鉴定合格的, 按规定补贴标准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其他面上困难企业职工,则给予50%培训费补贴。
经认定的本市特困企业和面上困难企业,在2009年期间组织岗位共享共对处于停工期间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或转岗培训的,均可享受一定培训补贴优惠。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鉴定合格的, 按规定补贴标准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其他面上困难企业职工,则给予50%培训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