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8年企业工资最高可涨21%
四川省劳动保障厅昨日发布实施了《2008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5%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21%作为增长上线,以6%作为增长下线。
据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从2003年开始发布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是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施行企业工资指导线。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5%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2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了全省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实际情况,今年四川省政府再次加大了工资指导线调整力度,明确了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的意见(2003年至2005年工资指导线下线均是零或负增长,2006年下线是零增长,2007年下线是3.7%)。
指导线对各类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非国有企业应依据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将年度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水平确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地震灾区的企业要结合灾后重建、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和开展生产自救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企业今年职工工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