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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没有“新”“旧”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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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不少“法人”和“自然人”都在热议这件事情——再过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明年1月1日起,一部与千千万万劳动者都有密切关系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

  “如果你是一个守法的企业,这部法律不增加企业的劳动成本;如果这个企业是一个违法侵犯劳动者权利的企业,那它的劳动成本将大大增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提醒说。那么,《劳动合同法》究竟将带来怎样的“震撼”?它与《劳动法》是什么关系?

  核心助读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是单项与综合法律的关系。《劳动合同法》没有“新”和“旧”的说法,有关“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提法是不正确的。

  《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综合性的法律,它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几个大的问题作了原则性处理,而且主要对劳动关系基础性问题作了规定;《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是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而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法律形式。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律体系下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有针对性地解决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和劳务派遣、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等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劳动合同中发挥重要作用。

  亮点1

  向劳动者倾斜

  《劳动合同法》立法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向劳动者倾斜。

  相关条文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亮点2

  适用范围扩大

  比照《劳动法》 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

  相关条文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亮点3

  “厂区吐痰吸烟要罚款”

  不能老板说了算

  案例 小吕的单位业务非常好,为了限制员工请假,对请假制度也做了严格的规定,认为如果缺席的话,必须支付三倍的罚金。该市劳动监察部门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包括吸烟罚款、吐痰罚款等老板单方面说了算的“厂纪、厂规”,将视为无效。

  相关条文 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亮点4

  用人就要签合同

  不签合同付双薪

  案例 小李2002年9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合同期为5年,今年9月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和她续签劳动合同。今年11月,用人单位通知她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小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同意支付,双方发生劳动争议。而明年这个争议就明确了,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

  相关条文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相关要件形式——书面合同;期限——一个月内;违法成本——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亮点5

  十多万的违约金

  不能狮子大开口

  案例 小刘是某电子企业的重要技术人员,为了防止“技术泄露”,进单位时企业与他签订合同规定,如果小刘离开厂的话,必须支付十多万元的违约金。两年后,小刘离开了原来的单位,他也不得不支付了十多万元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设定违约金的情形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违约金的金额 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按约定支付。

  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亮点6

  更多人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 徐某1994年进入一事业单位工作,去年该单位改制成为企业,但之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去年,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徐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改制企业仅仅同意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由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法律放宽条件的情形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增加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亮点7

  “试用期”不能无休止

  案例 小潘进入某单位工作一年多了,但是他依旧是个“见习生”,“都一年多了,还不给转正”!看到其他的大学同学纷纷变了身份,小潘说不出的懊恼。

  《劳动合同法》的对策:1.关于试用期的期限: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关于试用期的工资: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违法成本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亮点8

  企业可“经济性裁员”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企业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其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一)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二)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优先留用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亮点9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补偿成本增加

  案例 小张去年进入一家食品企业工作,一年后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单位要求与小张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的约定并没有到期,因此小张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小张的愿望将得到实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赔偿。另外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亮点10

  “劳务派遣”更规范有序

  案例 小王去年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用人单位,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度,规定新招员工与某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劳务派遣工输出到这家用人单位工作。虽然他与劳务代理公司之间有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一直没有给他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没有给他参保。同时,小王与所在工作单位同公众同甘为自身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相比,虽然业绩很好,但收入差距很大。

  《劳动合同法》规定

  (一)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二)明确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报酬、知情权、同工同酬、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

  (三)限制劳务派遣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信息来源:绍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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