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办法
一般而言,员工的工资由老板说了算,没有协商的余地。自《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发布后,工资成为放到台面上,可以商量的话题。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市已签订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一万余份。
上海市劳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说,80%的收入差距都是因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差距较大造成的。在国外,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工资谈判。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的办法后,不管是加薪还是减薪,都可以“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企业效益好,员工就可以要求加薪,如果效益不好,也可以民主决议到底是裁员,还是降薪。
据悉,早在2000年,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后,上海市总工会就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制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计划,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上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际操作上,职工和企业的经营者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认为自己的收入太低,原因是同样的职位外企的高管可以拿到更高的薪水,但职工却觉得老板的收入过高。还有的企业10年都没有给员工加薪。对于工资这个敏感问题,很多企业不想谈,员工也不敢谈。
据了解,近年来,上海市、区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正在着力推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在实践中,不少地区、系统建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年度考核制度、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制度、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和指导站,初步形成了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