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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立高校低保制度 月不低于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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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截至2006年底,河南省在高校全面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即省政府规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的最低生活标准不能低于150元,这一做法在全国属首创。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普通高校在校生达95万人,其中贫困生近22万人,占23%;特困生7.6万人,占8%。为此,省政府专门建立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并通过“贷、奖、助、补、减”和“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渡过难关、顺利完成学业。

  2006年,全省共发放助学贷款5.4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1.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6%和39.5%。省政府在2006年还安排助学奖学金4800万元,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经费和风险补偿金6200万元,预算内安排直供经费高校奖学金1.9亿元,高校预算外收入提取约3亿元,分别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并对部分学生的学费进行了减免。3年来,共发放省政府奖学金4600万元,资助学生1.5万人。

  2006年,国家拨付奖学金523万元,资助学生1307人;拨付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为主要目的的国家助学金3696万元,资助学生24641人。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的最低生活标准不能低于150元,实现了“不使一名考入公办普通高校的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和“不使一名在校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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