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枣庄市某公司上班的郭先生,早上上班迟到半小时并和领导发生口角。在当天公司就贴出了处罚决定,给予郭先生清退处理。对此,郭先生认为公司未提前通知他就将他辞退不合法。律师表示,公司如果想要辞退员工,应该提前通知员工。
员工:因迟到半小时且与领导发生口角被辞退
1月8日,记者见到了郭先生,他向记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据郭先生讲,他从2010年7月份就开始在该公司开泵车,但是在2011年12月26日他上班迟到,并因此和领导发生口角后,26日下午,公司就贴出了清退郭先生的处罚决定。
郭先生介绍说,2011年12月25日晚,他接到泵车队长赵先生的电话,要求他第二天早7点到单位,但是第二天的时候,他迟到了半个小时,并因此和队长赵先生发生口角,在当天他就被公司辞退,辞退的理由就是他没有遵守规定。
“公司辞退我的时候,至少和我谈一次话,不能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将我辞退了啊。”郭先生介绍说,自己在12月26日的时候虽然上班迟到了,但是他还是去上班了。“我从26日到单位就开始工作,一直工作到27日凌晨3点,天亮之后我才知道公司26日下发了一个处罚决定,我被辞退了。”郭先生说,刚到单位工作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不过他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只是按照公司要求签了名。
同时郭先生还告诉记者,公司在辞退他的时候,还欠他8000多元钱,他多次去要,但一直没有给他。
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因为违反公司规定
“他违反了公司规定,所以被辞退了。”该公司泵车队的赵队长告诉记者,按照公司规定,员工8点之前必须到公司,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地上班,但是郭先生违法了公司规定,还和领导吵架。
提到郭先生被辞退的事儿,赵队长解释说:“公司规定是7点就必须到单位,可是8点了他才到单位,而且还和领导发生口角。在请示集团领导之后,经过领导批准决定将他辞退。”赵队长还说,“如果我们的员工到工地太晚了,影响工期的话,按照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合同,客户会扣掉公司的货款,泵车本来是两个人开的,无奈之下我只能先安排另外一位司机按时去工地。”另外,记者了解到,郭先生在27日曾经让工地客户方开过一个证明,证明他并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欠他的工资不会少给他,只是得等到公司统一发工资。”赵队长说。
律师:按规定,辞退员工需提前通知
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历程告诉记者,按照《劳动法》和单位用人制度,公司如果想要辞退员工,不能即时辞退,应该提前几天通知员工,让员工了解所发生的情况。
王律师介绍说,如果用人单位有自己的内部规定,也必须经过公司员工的民主讨论,在讨论通过之后,然后公示,这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公司只是单纯的制定制度,在员工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是不合法的。另外,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了解合同里面所阐述的职责和义务,一旦签名,员工就应该承担后果。
链接:《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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