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人才网
最新招聘
地区搜索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安徽
福建   江西
北方
北京   天津   山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
中南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西部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陕西
最新人才
苏先生 52 本科
王先生 本科 冶金工程
倪先生 50 大专
魏先生 41 大专 自动化
陈小姐 29 本科 计算机科...
张先生 38 其他
郭先生 47 本科 计算机科...
颜先生 34 冶金工程
当前位置:
实习生受伤后应该如何处理?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银河白 https://www.steelhome.com [钢之家 SteelHome] [打印]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HR来信:

    春节后,我公司与某职业中专签订了一份为期4个月的实习协议。由该学校提供133名学生来我公司实习。今年5月,一实习生叶某在总装厂进行分装压制时,左手食指被压伤。事故发生后,叶某被公司送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左手食指毁损伤,远端和中间两节被截肢。请问在该起人身损害事故中,企业要承担什么责任?

    专家回复: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

    一、学生在公司实习,现在已经毕业。

    这种情况下,已经毕业的学生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则该学生发生的就是工伤。所以公司应该按照一般劳动者那样承担工伤责任,给予其工伤待遇。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根据相应的等级处理。

    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是停工留薪期的住院伙食费、工资、护理费。之后鉴定结果出来后,还需要根据等级给予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伤残就业补助金。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如果用人单位还没有给其缴纳社保,所有的工伤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承担。针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如果可以补缴社保的尽量补缴,以减少损失。

    二、学生在公司实习,现在仍然是学生身份。

    对于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双方在协议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当承担雇主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之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将发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方式在与学校的协议中约定清楚。另外,可以针对实习生另外投保意外险,以避免其发生事故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失。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021-50583109)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免责声明】
本信息中的陈述、数据和观点判断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人的市场操作建议或者投资依据,钢之家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更多 相关资讯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