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员工企业可以随意辞退吗?有些HR几乎不假思索的说:“可以。”事实上,员工在试用期是不可以被随意辞退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表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能与员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才可以实施。在各种条件中,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否则就存在法律风险!
事实上,在试用期企业仍然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辞退员工。9月6日,思考鱼发起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何解约?”的主题打卡。从HR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企业在试用期会以入职隐瞒个人资料、态度不好、能力不足、业绩不佳、严重违纪等理由辞退员工。有些企业的辞退理由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这种情况下如若劳动者维权企业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哪些条件下才能辞退试用期员工?
在打卡中,多数HR表示并不喜欢辞退试用期员工,但是有些员工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企业想将其解雇。如果在法律范围内,企业可以光明正大的解雇。不在法律范围内,企业单方面解雇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既想辞退员工,又不想给予赔偿,那么久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以劳动者不合法录用条件必须需要证据,不能仅凭单反的认为。
如何预防试用期辞退员工纠纷败诉?
试用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也是劳动争议多发的时期。劳资双方一旦在试用期发生争议对薄公堂,败诉的往往是用人单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企业对员工试用期的认识偏差。法律虽然赋予企业试用期的一些权力,但是这些权力是有约束力的。
试用期发生劳动纠纷往往是无法避免的,但是用人单位却是可以避免试用期辞退员工发生纠纷败诉的风险的。网友“80后H联盟”分享了两个方法:第一,招聘时“事后考核”改为“事前考核”,就是说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尤其是对重点员工要做好员工的各方面调查工作,把好面试关,重要岗位由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联合面试。第二,将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条件辞退是合法的,企业要想利用这一法律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在招聘录用条件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或者通过规章制度来明确。
员工入职前,公司应该明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进行公示。设定有效的录用条件,才能避免发生争议时既缺乏理由又缺乏证据。录用条件最好有书面文件,可以是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并最好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必要细化。其次,企业可以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并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也要行使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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