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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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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
  浦东新区加快经济恢复 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努力提振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者、消费者信心,积极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继续承担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核心使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保住市场基本盘。把稳定市场主体、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作为加快恢复经济的重中之重。注重发挥大企业龙头和辐射带动作用,全力支持各行业领军企业进一步做优做强,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深刻认识到保中小微企业就是保护就业和经济活力之源,要直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以管用实用为原则制定政策,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机制,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支持行业企业渡过难关。
  二是打好政策组合拳。抓住国家、市助企纾困政策密集出台的契机,加强普惠性纾困扶持。系统集成,全面落实,放大效应。同时在符合国家、市政策取向和区域事权范围内,结合浦东新区实际进行政策创新和突破,注重结构性精准施策,突破常规、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做到力度更大、兑现更快、靶向更准、针对性更强,促使各项政策第一时间落实落地,尽快见效。
  三是体现浦东担当作为。充分利用浦东功能集聚、要素齐全、外向度高的优势,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大力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多增少降、多做贡献,有效发挥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动力源作用,加快经济恢复,率先企稳向好,再写全新篇章,迈出引领区建设更快步伐,更好体现浦东的地位、担当和作为。
  二、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提信心、稳预期
  (一)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制定发布新区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疫情防控指引。分类指导,动态修订,明确防疫行业标准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条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事项线上办理,并纳入电脑端“一网通办”浦东版面特色专栏和移动端浦东新区旗舰店,方便企业在线查找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网上申请渠道。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在对零售、餐饮、机场港口、冷链等相关企业落实已有补贴政策的基础上,2022年对物业服务、邮政快递、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防疫和消杀支出,给予分档定额补贴。新区对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企业疫情防控支出,按照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定额补贴。(责任单位:区相关部门、区电子政务办、区大数据中心、区财政局)
  2.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支持重点企业以点带链,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复工达产,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相关部门)
  (二)扩大租金减免范围
  3.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2022年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运营困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6个月房屋租金。租赁城镇集体企业房屋的可参照执行。鼓励引导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专业市场、产业园区、创新基地等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5%给予补贴,最高350万元,由区相关部门会同各管理局(管委会)、各镇负责实施,补贴资金实行财政预算总额控制。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浦东注册的餐饮连锁企业,分公司或门店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且承担房租费用的,可视作小微企业享受房屋租金减免。(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镇、区相关部门)
  4.加大超市卖场纾困力度。对经营地在浦东新区,疫情期间持续经营,经认定的参与浦东新区生活物资保供的大型超市卖场门店,视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防疫综合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三)强化金融助企纾困功能
  5.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按0.5%收取担保费,对政策性的创业担保项目免收担保费,对政策性的农业担保项目给予贴息贴费。区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的银行贷款,实行贴息贴费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相关部门)
  6.加强各类助企纾困融资产品的梳理汇总和宣传推广。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向防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助企纾困金融产品。积极用好国家各类再贷款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四)多渠道减费让利
  7.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2022年6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愿退尽退”。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8.减免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免收2022年3月至5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2022年6月至7月减半收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9.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2022年4月至12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至现行标准50%。(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10.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杜绝征收“过头税”,防止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效果打折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三、协同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
  (五)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
  11.支持企业研发攻关。对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工艺试验等,与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功能性平台合作,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和联合攻关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30%的资助。对企业在重点技术领域的研发应用信息化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经费40%的资助,不超过最高限额。(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2.支持研发创新主体。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予以最高1000万元的分类分段资助,用于支持创新中心房租、装修和设备支出。对首次认定的各级企业研发机构、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不超过分类分级限额。(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3.支持科技创新券使用。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活动,以浦东新区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40%的资助,不超过最高限额。(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六)持续巩固产业核心竞争力
  14.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发展。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给予分类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5.鼓励产业链协同联动。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的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承接上述首轮流片服务的制造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30%、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6.支持首次示范推广应用。为重大装备整机企业首批次配套供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替代国外同类产品,按与整机厂商签订的同一产品首批次给予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和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7.支持软件信息及科技服务业企业发展。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分类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
  18.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传统产业创新迭代,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重大平台和创新应用等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不超过最高限额。(责任单位:区科经委、区财政局、区相关部门)
  四、多措并举稳外贸、促消费、拉投资
  (七)保持外向型经济吸引力
  19.切实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及时梳理形成外资大项目清单。建立工作专班,密切跟踪服务,形成协调推进的快速通道,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洽谈、签约和运转。促进一批外资重大项目落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20.提振外资企业投资信心。鼓励外商投资,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和现有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新设或增资形式投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商投资项目,在2022年内实缴金额超过一定数额可申请一次性奖励。加强与外资企业沟通联络,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解决外资企业问题和诉求,推动企业业务发展。为外资企业驻沪外籍员工及家属、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全球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来沪邀请函,并提供专人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管理局(管委会))
  21.加大总部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优化完善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房租等政策。在及时启动、提前拨付2022年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的同时,启动浦东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受理,建立通畅快速的通知、咨询、申请渠道,在企业上报材料完备后,20天内完成资格认定和资金拨付。(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镇)
  22.强化贸易企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信贷支持,联合金融机构出台支持内外贸企业抗疫情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提供专项信贷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局)
  23.助力外贸企业履约订单。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浦东贸促会免费为符合条件、有需要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对因疫情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积极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司法局)
  (八)抢抓契机促进消费
  24.优化促消费活动方案。适时推出主题购物节活动,鼓励发展夜间消费、外来消费等,提振消费信心,举办商旅文体展联动的消费促进活动,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对于商场承办市区级促消费活动给予支持。重点支持文创企业具有市场引领性的、对消费市场增长有突出贡献的创新业态、模式以及创意活动,对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体旅游局)
  25.助力文体旅产业尽快恢复发展。实施《浦东新区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放映场所、经营性演出场所、实体书店、文创园区(楼宇空间)、旅游景区和景点、体育场馆等,给予一次性专项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至100%。(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
  (九)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26.有力有序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成立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在建项目制定落实“一项目一方案”的防疫和复工措施,对科创走廊、金色中环、五彩滨江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做到项目“应复尽复”、复工人员“应返尽返”。细化落实建筑工地返岗人员进场、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杀、物料进场、垃圾清运,以及应急和安全处置预案等工作,切实保障建筑工地尽快全面恢复施工。(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27.加大新开工项目协调力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分期审批、并联审批等方式,推动重大工程和重大产业项目及早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建交委)
  28.加快城中村改造、生态建设等工作。针对本轮疫情高发于批发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人员杂、建筑差、配套缺的区域的问题,制定72个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加大资源统筹,争取规划、土地、资金等政策支持,加快城中村拔点、改造。对已有规划和项目覆盖的非保留村加快拔点,对尚无规划和项目覆盖的非保留村优化改造,对规划长期保留的村庄提升品质。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的项目,压实项目单位责任,抓紧推进实施;涉及城中村改造的项目,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加快北蔡楔形绿地、三林环外生态绿地、外环外生态绿地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
  29.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改革。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系统、加强各部门数据共享,探索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快速通道”,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提升环评与排污许可证管理服务,加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力度,扩大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范围,优化排污许可证办理和变更手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30.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通过优化规划布局、加强指标要素保障、完善规范标准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新基建”投入力度,加快建设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在切实履行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兜底责任的基础上,创新公共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多方投入,扩大服务供给。加强银政联动和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接重点项目,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提供优惠、便捷的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金融局)
  31.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举办有影响力的投资促进推介路演活动,提升区域品牌和形象。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效应,开展分论坛或专场活动,开展全球推介。发挥企业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解决疫情期间企业面临的瓶颈问题,全力做好安商稳商工作,激发企业投资活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经委、区合作交流办、各管理局(管委会))
  五、用心用情稳就业、强保障、惠民生
  (十)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
  32.实施稳岗补贴。新区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自2022年1月1日起录用浦东新区户籍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新区企业录用在沪首次就业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3.实施就业补贴。在落实市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基础上,对新区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新区企业录用浦东新区户籍的当年度退役军人,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 个月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4.实施社保补贴。在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鼓励新区企业增加用工规模并加以保持,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底每新增1人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社保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5.实施机构推荐补贴。在上海市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向新区企业输送员工 10 人及以上,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 3 个月的,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6.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新区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市政策基础上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学徒培训补贴。区学徒培训补贴采取先预支、后结算的方式拨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7.多渠道拓展就业岗位。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积极招聘储备中小学优秀师资,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各街镇)
  (十一)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8.进一步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在继续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发放一次性补贴、爱心礼包等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六、加大力度配资源、优环境、求实效
  (十二)强化各类资源和要素保障
  39.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稳增长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和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
  40.构建系统集成的人才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新时代浦东新区推进引领区人才发展综合性意见、专项行动方案和一批配套细则。(责任单位:区人才办)
  41.集中推出浦东新区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规划资源政策。推进重点区域规划制定。衔接好成片开发和城市更新政策,打造城市更新样板,提升张江科学城、国际旅游度假区及浦东中部地区等区域的发展定位和城市功能。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支持以招挂复合、预申请等方式优选开发建设主体,打造高品质城市综合体。(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
  42.加强资源性指标“六票”统筹。积极争取试行区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所需的水面积、绿地、林地等相关指标跨年度统筹平衡。(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
  43.加快推进各镇减量化工作。按照新区2022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提前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周转指标暂借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各街镇)
  (十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44.建立浦东新区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收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多途径宣传惠企利民相关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推动形成企业、商协会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管理局(管委会))
  45.积极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企业合同逾期、延迟交货、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帮助企业快速了解办理流程、修复要求,畅通信用修复申请渠道,提高信用修复办理效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相关部门)
  46.加强法律服务保障。畅通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公证、调解、律师、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服务,对市场主体因疫情产生的法律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指引,开展矛盾化解。倡导、支持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对涉疫矛盾纠纷、复工复产提供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十四)实现政策内容的直达性
  47.对企业纾困政策内容实施点对点专页推送。区企业服务中心在企业专属网页醒目位置开设政策专栏,对所有市场主体进行点对点政策推送。申请人可通过专属网页快速链接办理。(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区相关部门)
  (十五)提高办理流程的便捷性
  48.对助企纾困政策的申请实施线上线下快捷办理。区企业服务中心依托“一网通办”系统,在企业专属网页推送政策的同时开设办理链接端口,开展线上审批、线上服务、线上帮办。区企业服务中心设立线下专门窗口,对线下办理的企业纾困政策申请进行一口受理。由主要政策实施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并联审批,缩减时间、提高效率,办理结果一口回复。(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区相关部门)
  49.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企业实施容缺受理。企业申请纾困政策办理,对已有法定证照可免予提供。政策申请主要材料齐全,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次要材料的,可予以先行受理。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后,即可完成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区相关部门)
  (十六)确保服务指导的及时性
  50.强化为企服务。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问题的服务机制。各相关政策实施部门设置助企纾困政策咨询热线,安排专员及时解答、回复企业问题和诉求。各部门和区企业服务中心落实专人,对企业在申请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办、辅导。(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中心、区相关部门)
  七、不断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浦东新区和各行业领域建立经济恢复和重振工作专班,形成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推进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经济恢复和重振专项督促检查,加强考核引导。
  二是加快制定细则。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流程、办事指南和咨询电话,简化办理资料,优化操作流程,规范资金使用。鼓励实行免申即享、一键即享、线上办理、精准推送等“非接触式”办理措施,确保政策、资金直达基层。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领域实施细则的问答口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评估,用好各类政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服务机构等的作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各项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
  四是加密联系对接。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一批市级层面支持的政策及事项,定期报送市《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包括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典型案例等,跟踪评估政策落实成效,着力推动解决政策落实的难点、堵点问题。
  国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内容相同,但扶持标准不同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根据国家、市新出台的政策、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动态更新相关政策措施。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区政府5月3日发布的《浦东新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继续有效。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 1805537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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