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东新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开始申报
为认真贯彻上海市《关于2022年市区协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继续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服务本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自7月起,浦东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始组织申报啦。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社部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二、创建主体
在浦东新区独立建立工会组织、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疫情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优先创建。
三、评价标准
浦东新区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参照市《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执行。
劳动关系状况评价在7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荣誉称号。
四、激励措施
为促进活动提质增效,2022年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加强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结合浦东定位和发展目标,对1243户在浦东新区的上海市和谐企业按“达标、奋进、标杆”三类评定。
为创新协调机制,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进一步扩容成员单位,整合内部资源,2022年包括区青企协、临港投促中心等7个部门联合对在浦东新区创成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形成浦东新区“信易+和谐”区域化、特色化、多元化信用激励措施。
(一)综合评价在70分以上的企业系“达标型”和谐企业,可以享受7项市级激励措施。
(二)综合评价在80分以上、近三年内未产生劳动监察违法数据的企业系“奋进型”和谐企业,可享受21项市级、区级激励措施。
(三)综合评价在85分以上、近三年内未产生劳动监察违法数据、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浦东且在纳入浦东新区重点机构名单的企业系“标杆型”和谐企业,可享受37+2(临港)市级、区级激励措施。
五、创建流程
创建活动流程的时间周期自每年7月起进行申报、辅导和培育、测评、评审、终审和公示等环节,至次年7月可获得授予称号;拿到荣誉称号后,次年进行复审。
(一)申报和辅导(7月至9月)
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自主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提出申报。
(二)测评(10月)
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区人社局。
(三)评审(11月至12月)
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按照《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完成对应的评审工作,确定企业最终得分,形成评审意见,并上报市劳动关系三方。
(四)终审
市劳动关系三方召开会议,根据市区两级三方形成的企业名单及其评审意见,对企业进行终审,确定当年度达标企业候选名单。
(五)公示
市劳动关系三方完成终审后,将拟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进行社会监督。
(六)授予称号(7月)
公示结束后,市劳动关系三方对达到和谐劳动关系达标标准的企业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七)复审(12月)
对获得“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区劳动关系三方每年开展一次复审工作。对于复审未达标的企业,市劳动关系三方取消其称号。
对获得“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发生《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中“一票否决指标”情形的,市劳动关系三方取消其称号。
六、申报名额
全区50个名额。
七、申报标准
创建活动的标准有70项指标,计100分,由规范性指标、建设性指标、发展性指标、感受性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六部分构成,采用分值制的办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评定。
八、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处 汪老师
联系方式:
021-20742827
电子邮箱:
wangdongwan@pudong.gov.cn
通讯地址: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8室
一、指导思想
创建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人社部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民生为本的工作主线,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
二、创建主体
在浦东新区独立建立工会组织、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疫情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优先创建。
三、评价标准
浦东新区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参照市《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执行。
劳动关系状况评价在7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荣誉称号。
四、激励措施
为促进活动提质增效,2022年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加强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结合浦东定位和发展目标,对1243户在浦东新区的上海市和谐企业按“达标、奋进、标杆”三类评定。
为创新协调机制,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进一步扩容成员单位,整合内部资源,2022年包括区青企协、临港投促中心等7个部门联合对在浦东新区创成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形成浦东新区“信易+和谐”区域化、特色化、多元化信用激励措施。
(一)综合评价在70分以上的企业系“达标型”和谐企业,可以享受7项市级激励措施。
(二)综合评价在80分以上、近三年内未产生劳动监察违法数据的企业系“奋进型”和谐企业,可享受21项市级、区级激励措施。
(三)综合评价在85分以上、近三年内未产生劳动监察违法数据、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浦东且在纳入浦东新区重点机构名单的企业系“标杆型”和谐企业,可享受37+2(临港)市级、区级激励措施。
五、创建流程
创建活动流程的时间周期自每年7月起进行申报、辅导和培育、测评、评审、终审和公示等环节,至次年7月可获得授予称号;拿到荣誉称号后,次年进行复审。
(一)申报和辅导(7月至9月)
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可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自主经办系统”(http://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提出申报。
(二)测评(10月)
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区人社局。
(三)评审(11月至12月)
浦东新区劳动关系三方按照《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完成对应的评审工作,确定企业最终得分,形成评审意见,并上报市劳动关系三方。
(四)终审
市劳动关系三方召开会议,根据市区两级三方形成的企业名单及其评审意见,对企业进行终审,确定当年度达标企业候选名单。
(五)公示
市劳动关系三方完成终审后,将拟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进行社会监督。
(六)授予称号(7月)
公示结束后,市劳动关系三方对达到和谐劳动关系达标标准的企业授予“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七)复审(12月)
对获得“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区劳动关系三方每年开展一次复审工作。对于复审未达标的企业,市劳动关系三方取消其称号。
对获得“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企业,发生《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标表》中“一票否决指标”情形的,市劳动关系三方取消其称号。
六、申报名额
全区50个名额。
七、申报标准
创建活动的标准有70项指标,计100分,由规范性指标、建设性指标、发展性指标、感受性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六部分构成,采用分值制的办法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进行评定。
八、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关系处 汪老师
联系方式:
021-20742827
电子邮箱:
wangdongwan@pudong.gov.cn
通讯地址:
浦东新区锦安东路475号3号楼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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