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人才网
最新招聘
地区搜索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安徽
福建   江西
北方
北京   天津   山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
中南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西部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陕西
最新人才
苏先生 51 本科
王先生 本科 冶金工程
倪先生 49 大专
魏先生 40 大专 自动化
陈小姐 28 本科 计算机科...
张先生 37 其他
郭先生 46 本科 计算机科...
颜先生 33 冶金工程
当前位置:
江西:出台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银河白 https://www.steelhome.com [钢之家 SteelHome] [打印]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近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办法》指出,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根据困难程度及帮扶的紧迫性分梯度安置。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予以安置。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延续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满。使用其他资金的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从其资金管理规定。
  《办法》对岗位开发程序、岗位设置的类别、人员聘任程序、岗位待遇、考勤考核、退出机制、接续服务、协同管理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岗位开发申请、人员申请安置及用工协议等内容进行了统一。《办法》强调,要建立人社、农业农村、民政、财政部门协同机制。各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应按照“谁补贴、谁主管,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开发管理职责,对本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加强指导,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对上级部门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认定、谁认领、谁整改”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整改。同时,建立健全数据比对、核实机制,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发放等各环节实行规范化信息化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协同和数据共享。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 18055371447)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免责声明】
本信息中的陈述、数据和观点判断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人的市场操作建议或者投资依据,钢之家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更多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