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事争议仲裁规则近日出炉 三类人不得旁听
从江西省人事厅获悉,根据新出台的《江西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人事争议仲裁的正常进行,江西人事争议仲裁规则近日“出炉”,规则明确3类人不得旁听仲裁,扰乱仲裁秩序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公民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须凭仲裁委发出的旁听证进入仲裁庭,但未成年人(经批准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共3类人员不得参加旁听。对于哄闹、冲击仲裁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仲裁人员、勘验人员、鉴定人员和证人的,扰乱仲裁庭秩序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送交公安机关处理。